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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局申请税务变更的纳税人、义务人在当期未发生应纳税额的个人行为。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行政规则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向国家税务局申请零申报手续,请注明当期无应纳税额。简单来说,在纳税申报的隶属期间内(例如,11月的申报隶属期间为10月)没有发生应税收入(销售总额),也没有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称为零申报。
对于新公司来说,由于新企业没有业务流程,或者处于亏损状况,所以刚注册的企业可以在早期进行零申报。但是,连续3个月零申报属于发生异常申报,列入重点关注目标。
零申报有什么错误的观念吗?
1:如果当期有税收优惠政策,不纳税进行零申报。那是错误的。适当的申报方式是在申报单上如实填写相对性栏的税收优惠政策限额。
2:当期没有带来利润的情况下,如果有收入票就进行零申报是错误的。通过适当的申报方式,将经认证的增值税扣除额填写在申报表中,退税所得税可以在下一期进行增值税扣除额。
3:如果企业以长期亏损为零来申报所得税,那是错误的。适当的申报方法是确定损失数据的申报。因为损失可以用今后5个纳税年度的结转成本来弥补,如果是零报的话,就无法弥补其他应收账款的损失,这会导致企业的危害。
4:预缴增值税申报为零,这是错误的。适当的申报方式是在规定的渠道栏填写销售总额,系统将已缴纳的税金改为,抵押。
可以零申报:
1、企业所得税可以纳税零申报的情况: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的应税收入为0,一般纳税人当期没有销项税额,且没有增值税减免。
2、企业所得税申报为零的情况:纳税人当期无经营,收益、成本均为0。
3、其他税金有零申报的情况。税金计算依据为0时。
长期零申报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吗?
1、税局是重要的管理范围内征求纳税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鉴定的过程中,利益冒充,增值税票冒充行为,发现了当期的费用税金的追供要求,按照要求处罚过失重伤的引渡,可以进行管理。
2、对具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虚假申报的,将立即评定为D级纳税人,承担D级纳税人负面影响。
3、对长期零申报并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减少量。另外,纳税人也可以按照要求按时到国家税务局审核发票的使用情况。
4、税局在核对、审核的基础上,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用成本计算公式对纳税人的收益进行测算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