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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司经常会问,我注册合伙企业好吗?还是注册有限公司好?如果社长这样提问,其实很难回答。你注册公司的目的是什么?你打算长期持有吗?还是打算卖掉?在此进行详细分析上海注册公司。
一、转让模式
所谓转让模式,是指将来将公司做大,考虑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所持股份。建议以这样的模式来选择合作企业。可以先成立合伙企业,再用这个合伙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直接投资合伙企业。
为什么呢?原因如下:
1、没有企业所得税。利用有限公司的话,股份的转让需要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个人税。
2、日常给个人分红的话,和有限公司一样是20%。
3、合伙企业可以选择纳税地点,选择有税收奖励的地方设立。比如在上海注册的话,可以获得20%的奖励。
4、转让股权时,税地园区为20%,可以不缴纳5%-35%的个税。
5、通过设立双重结构,爱税宝的一部分可在园区核定征收。个税核定后只有3.5%。
6、在需要用小股份控制公司的情况下,或者想让员工控股股份的情况下,引入外来资本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模式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即使是0.01%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三分之二的投票。
二、继承模式
如果想成为百年企业,就想把公司传承给下一代。如果想长期持有的话,可以采用继承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不是设立有限公司,而是设立两个有限公司。也就是说,首先要注册自己全资控制的公司或家庭控股公司。
其理由如下。
1、居民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是免税的。也就是说,运营公司向控股公司分红时不需要纳税。
2、分配的资金可以再投资。
3、不分配给个人的,不需要缴纳20%的所得税。
4、把将来的财产传给下一代的时候,只需要变更股权就可以了。
5、“口袋公司”纯粹是分红,没有经营风险。
举个例子,如果你投资了一家企业,将来这家企业有1亿的分红。你现在打算交20%的税吗?还是打算在100年后支付这个所得税?100年,1亿只需要1千万日元。之后一定要交税金。
这一亿日元可以放进口袋公司,再投资,买基金,买车等等。真的有一亿日元。也没有理由全部取出放进自己的卡里。不是进行再投资吗?那现在就取出来交税金有必要吗?
如果有现金需求,每个月分红10万日元。
这种模式的缺点是不适合股权转让,否则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分配给股东时,还要缴纳20%的个税。
三、综合模式
上述两种方法都是通过双重结构向目标企业投资,但是个人直接向企业投资可以吗?在什么情况下直接使用个人?
我们推荐综合模型。也就是说,将来你的公司如果准备资本运作,如果有上市计划,就需要事先采用综合模式,设立好的股权结构。
1、设立股份公司,长期持有,长期享受分红收益(免税)。
2、成立共同企业,可以在上市前进行股权转让。
3、个人持有部分股票,上市后变现,税负成本低。
我们以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在上市前以这种方式进行了股权调整。也就是说,控股公司中也包括有限公司。
四、注册地的选择
上述股权结构的设定模式涉及到注册地址的选择。
大多数情况下,注册选择一般是这样的规则。
大部分创业初期的企业,在创立的时候完全没有考虑到要进行什么样的工作,这种情况下,先租房子找办公室,交了上半年的房租之后再注册是没有必要的。因此,可以先用虚拟地址注册公司,然后在开展业务的同时选择实际的办公地址。
综上所述,注册上海公司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可以选择不同的结构形式。例如,创业初期没有利润,不能说分红和股权转让。如果对公司有好处的话,或者将来有必要考虑股权的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