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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在税务筹划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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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上海博赢为您推送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相关的热点问回答,这些税务筹划您都掌握了吗?近期,上海博赢了解到不少交税人对亏损企业是否能享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从业人数的判定,需求留存备检的材料等还存在疑问,这不,上海博赢持续收集整理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实操中的热点问回答,税务筹划需要的朋友一同来看看吧~

税务筹划

亏损企业能否通过税务筹划,来享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回答: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净所得”交税,只要盈余企业才会产生交税义务。因此,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论是减低税率政策仍是折半交税政策,都是针对盈余企业而言的。对于亏损的小微企业,当期无需交纳企业所得税,其亏损能够在今后交税年度结转补偿。

小微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树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差遣用工人数。那么在税务筹划中,劳务差遣单位的从业人数中,是否含已派出人员?
回答:鉴于劳务差遣用工人数已经计入了用人单位的从业人数,本着合理性准则,在判别劳务差遣公司是否契合小微企业条件时,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企业从业人数波动较大,各个时刻点从业人数或许都不一致,财务做税务筹划的时候,怎么确认从业人数是不是契合小微企业条件?
回答:依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施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告诉》(财税〔2019〕13号)规则,从业人数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认。具体核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心开业或者停止运营活动的,以其实践运营期作为一个交税年度确认上述相关目标。企业可根据上述公式,核算得出全年季度平均值,并以此判别从业人数是否契合条件。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务筹划时,怎么判别是否契合小微企业条件?
回答:从2019年度开始,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到本期末的财物总额、从业人数、应交税所得额等情况判别是否为小微企业,与此前需求结合企业上一个交税年度是否为小微企业的情况进行判别比较,办法更简略、确认性更强。具体而言,财物总额、从业人数目标比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施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告诉》(财税〔2019〕13号)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核算公式,核算到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交税所得额目标暂按到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别。

年度中心契合小微企业条件的,之前多预缴的税款怎么处理?可以做税务筹划吗?
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施行小微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9年第2号)规则,原不契合小微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心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本布告第三条规则判别契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应依照到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核算享用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契合小微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今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因此,之前季度多预缴的税款应在今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缺乏抵减的在汇算清缴时按有关规则办理退税,或者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小微企业税务筹划要享用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需求预备哪些留存备检材料?
回答: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8年第23号附件)规则,小微企业享用优惠政策,需预备以下材料留存备检:
1.所从事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职业的阐明;
2.从业人数的情况;
3.财物总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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